我们组织了刑侦、派出所,对以往未破的一些卷宗进行查找,可能97、98年以前卷宗主要是笔录,就是纸质这方面的,等到98年以后才有录入电脑上的,我们现在因为未破的这种卷宗,还是比较多的,我们现在还在组织人员来进行查找。
解说:
在阳春村忙着收集各种证据的同时,有记者也开始在荷兰寻找线索,因为佛像曾经在荷兰德仑特博物馆展出,记者率先联系了该博物馆。
新华社海牙分社首席记者刘芳:
上个星期三,我有找到了德仑特省博物馆的一个策展人,当时跟他电话聊了一下,我说去跟他见面聊一聊,他说你先发邮件来吧,他收到我的邮件以后,他就说立即会把相关的信息都转给佛像的收藏者,收藏者会给我一个答复。
解说:
23日,记者收到了一份来自收藏者发言人的声明,其中写道,鉴于当前媒体报道来看,已经转向了消极,所以收藏者决定收回出借的佛像,不再将其用于博物馆的巡展。
刘芳:
对他来说归还与否这个问题,在这个声明里面是不存在的,然后整个声明里面,也没有提到佛像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而这个恰恰是我问他的问题。
解说:
在这份声明中,我们也没有看到任何提及收藏者的国籍和姓名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声明称佛像的上一个拥有者,是在1994年的年末到1995年的年初,在香港从一名非常真诚的中国艺术朋友手上获得这一尊佛像的,在1995年年中把它从他在香港的工作室运到了阿姆斯特丹的住所,然而声明并没有提及上述交易的具体日期,也没有附加任何相关的证明文件。
刘芳:
其他的关于现在佛像在哪里,接下来他们准备怎么办,都没有任何的回答。
主持人:
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可能很多人就会想到,能不能通过依法来把我们这个被别人盗窃的这个文物,再给追回来呢?那我们就得先研究一下,有什么样的法可以依,我们会看到,1970年的时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相关的这种公约,1995年的时候时候似乎变得更加具体,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这种公约,但是这是涉及到,也有人说,说荷兰虽然这个政府签署了,但是议会没批准。好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继续连线一下霍老师,霍老师我看到有媒体说,不一定我们追索这个肉身坐佛的时候,会适用这两个法律,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