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从情理上看,“篡弑说”的上述论断是很脆弱的。因为假若太宗真是通过篡弑而即位的,自会及时编造一纸遗诏以杜众口之疑,又何至于“诚实”到没有任何遗命可供“宣告”的地步呢?李裕民先生的解释是,“赵光义抢位之际,没顾得上临时编造[太祖]遗诏。”然而,象此等大事,又怎么会有“没顾得上”的道理呢?邓广铭先生作了一个更为详尽的解释:“‘斧声烛影’那一幕‘篡弑’事件,当然不会是一桩‘突发’事件,而是宋太宗蓄意已久的一个阴谋的乘‘机’发作。这个‘机’,究竟何时能够出现,宋太宗的阴谋究竟何时才能得逞,却是连宋大宗本人也只是一直在窥测而难以预计、预知的。不知是一些什么主客观条件的汇合,在开宝九年十月癸丑这一天的夜晚,使宋太宗得到了实现其阴谋的机会,他就恶狠狠地对其老兄下了毒手。从其蓄谋已久来说,此事遂不能算作突发;从其发动之时间并非出于预定来说,则还不能不算作事出仓猝。既然是变起仓猝,则有关宋太宗即位的典礼仪式,也全都只能取办于仓猝。从《宋史》和《长编》等书,都看不出宋太宗即位时举行过什么仪式,像另外一些新皇帝在正常情况下继承皇位时那样。”原来是“变起仓猝”,使宋太宗即位时来不及举行什么仪式,自然也就更不可能有时间编造和宣告“任何一项遗命以杜众口之疑”了。
然而,前引《宋史》卷122,《文献通考》卷122和《宋会要辑稿》中的有关记载,不但明确表明太宗有传位遗诏,而且太宗也正是在“群臣叙班殿廷,宰臣宣制(遗诏)发哀毕”后,“奉遗诏于柩前即位”的。这与宋代“另外一些新皇帝在正常情况下继承皇位”时的“仪式”完全相同。如太宗死和真宗即位时,《宋史·太宗纪》即记载为:“癸巳,宣诏令皇太子柩前即位。”《长编》卷41记载为:“参知政事温仲舒宣遗制,真宗即位于柩前。”将其与太宗即位时相对照,哪里有什么不同呢?怎么能说“从《宋史》、《长编》等书中都看不出太宗即位时举行过什么仪式”呢?怎么能说“太宗即位之际,实在没有宣告任何遗命”呢?而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太宗“篡弑说”又如何可以称之为“不容置疑的定论”呢?
当然,如果论者能够证明“太祖传位遗诏”确为太宗所伪造,则“篡弑说”仍可成立。但,这将是在新的论据上形成的新的“篡弑说”,与旧的“篡弑说”相比,正可以显示出“太祖传位遗诏”的发现所带来的研究上的深化和进步。
(二)太祖“猝死说”是否还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