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李焘《长编》中未记太祖遗诏,确为事实,但这或许是其作史的笔法,或许另有用意,或许与辑本《长编》本身的脱漏有关。据邓广铭先生研究,“辑本《长编》卷三十四、五、六所脱漏者,凡二十九条”,而每条的阙文有的竟“近四百字”。由这一例子可以看出,现在通行的整个辑本《长编》,“并非都是辑录李焘原著完整无阙”。根据这一精辟论断,我们是否可以推测,李焘原著《长编》未必没记太祖遗诏,只是现存辑本将其脱漏而已。而从辑本《长编》此处的文意看,其脱漏的痕迹亦较明显。当然,这也只是一种推测。李焘的《长编》中究竟为何未记太祖遗诏,这已是无法确断的问题了。不过,这已无关紧要。日为重要的应是太祖遗诏存在的事实,而不是李焘的记与不记。
四
那么,《宋会要辑稿》等文献中所载太祖传位遗诏是否系宋太宗所伪造呢,我的看法是,第一,目前似乎还找不出伪造的证据;第二,以往学术界对与宋太宗继位有关的其它文件,如“昭宪顾命”(即“金匮之盟”)、宋太宗即位后的大赦天下诏书等等都曾进行了大量的考辨和研究,唯独对与太宗即位关系最为直接,因而也最应研究的这则太祖传位遗诏未见有探讨和提及者。而且论者还众口一辞地宣称,不存在任何太祖传位遗诏,包括宋太宗伪造的太祖遗诏也不存在。并以此为论据和前提,对宋代政治史上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得出了若干几成定谳的学术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太祖传位遗诏的发现,无论其是否为太宗所编造,无疑都将具有很重要的学术意义,它将使许多以太祖无传位遗诏为前提的研究结论发生极大的动摇。具体说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太宗“篡弑说”是否还能成立?
宋太宗害死太祖而篡位自立的“篡弑说”,是宋史学界的一种很有影响的观点。在有关各家的论述中,尽管对太祖被害死的看法各有不同,如有的认为太祖直接惨死于太宗的“斧下”;有的则认为太祖虽死于太宗之手,但“尚不致于惨烈到灯下弄斧的程度”,有的认为太祖之死系太宗酒中投毒所致;有的则认为太宗调戏太祖宠妃败露后,“一不作,二不休,杀了自己的手足同胞太祖”(王瑞来《烛影斧声事件新解》,载《中国史研究》1991年2期),等等。但“太祖死于非命,太宗属非正常继统”,则是其共同的看法。故邓广铭先生最近断言,“关于‘斧声烛影’的案情……考证此事的文章层出不穷。到目前为止,这一案件之纯属篡弑性质,已是不容置疑的定论。”
那么,这一“不容置疑的定论”的依据是什么呢?其首要的,最大的论据恰恰是来自对太宗即位依据的考察——“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杀人犯……应弄清有无杀人动机。赵光义如果是法定皇位继承人,他就不可能为抢班夺权而杀人。”而论者考察的最终结果则是,“太宗即位之际,他实在没有宣告任何一项遗命以杜众口疑窦。”“因此,这位颇有政治野心的胞弟,借一个偶然的机会杀兄弑君、抢班夺权则是完全可能的。”由此,即确立了宋太宗“杀人抢位”的所谓“篡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