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也有“行话”,盗墓贼称他们的盗墓活动为“干活”;“上工地”是指前往盗墓地点;墓葬被称作“坑”,按照墓葬规模大小和朝代不同,分为“大坑”“小坑”,“秦坑”“汉坑”等;盗掘出的文物被称为“货”。
盗墓贼一旦挖到“货”,通常会迅速出手,甚至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走私等手段让“货”出境。流失在国外的文物入境时无需经过海关审查,而对回流到国内的文物进行买卖也是合法的,很多被盗文物就此“洗白”。
一般在盗墓前,相关人员就会协商好如何分赃。通常是“掌眼”得大头,而一旦一无所获,他也将承担所有花费。
盗墓可判无期徒刑
提及盗墓,河南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省份,特别是洛阳一带,盗墓活动在这里甚为猖獗,近些年更是流传着“洛阳警察斗不过盗墓贼”的言说。事实上,流传更广的却是由洛阳盗墓贼李鸭子发明的一种工具——洛阳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