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贼分工明确
和社会上的其他行业一样,盗墓在不断发展演变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分工。在盗墓圈中,参与一次盗掘活动的全部人员被称为“一锅儿”,“一锅儿”基本由“掌眼”“支锅”“腿子”和“下苦”组成,但是这种分工并没有清晰的界线,在“一锅儿”中有的人员也会身兼多职。
在“6·4”秦公6号陵园盗扰案嫌犯的供述中,我们可以对盗墓团伙的人员组成及分工有一定了解。
嫌犯姜某便是这个团伙的“掌眼”,是这“一锅儿”的核心人物,负责寻找古墓、筹措所需资金。在其他一些盗墓活动中,“掌眼”还是文物的初级购买者或销赃人。
而此案中的嫌犯张某则是这“一锅儿”里的“支锅”,具体负责实施盗墓活动,类似于包工头,有技术,有设备,同时能召集来“腿子”和“下苦”,“支锅”有时也负责销赃。
正如“掌眼”和“支锅”的分工在一些盗墓活动中会有重叠一样,“腿子”和“下苦”的界线也不清晰,拥有盗掘技术的“腿子”经常也承担“下苦”所干的打洞等体力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