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宋元时期,文人士大夫的提倡使得对女子贞节的重视蔚然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当时的程颐、程颢和朱熹都是提倡贞节最积极、影响最大的代表,在“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指导下,他们极力提倡女子守节,孀妇不能再嫁,对男子也提出了“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于是,宋元之时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统治者提倡贞节的广告语,在民间广为流传。
明清时代,人们对贞节观念十分重视。顺治十三年清世祖亲自编纂了《内则衍义》一书,在《守贞章》中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在《殉节章》中提出“妇为夫死,古之大经”,这两句话此后成为清朝妇女的信条。当时的《女范捷录·贞烈篇》云:“忠臣不事二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重婚,女无再造。”康熙时的《女学》《教女遗规》、乾隆时的《女学言行录》都极力宣扬寡妇守节和新妇的贞洁。
几千年来,贞节观残害了妇女的身心。而今保存的贞节牌坊、贞节堂等封建遗迹,都似乎是在无声地诉说着贞节烈妇的苦涩与痛楚。
贞节牌坊,晚清到民国最后的“呜咽”
在中国大地上,有那么几处贞节牌坊,不仅仅作为建筑遗存成为一方历史景观,更为重要的是,记录着一段段女子守节的血泪史。
贞节牌坊作为代表女性忠贞的一种建筑形式,最早还只是作为里、坊的“门”而存在的。随着中国封建等级观念的形成,牌坊逐渐演变成褒扬功名的建筑样式。到了汉朝,传统观念对女子贞操的重视,也使牌坊逐渐地成为与妇女的贞节关联起来,并对其进行旌表的一种建筑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荒唐的是,由于传统观念对旌表贞节的大力提倡,拥有一座贞节牌坊在人们看来是件无上荣耀的事情。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明清时代对贞节牌坊的推崇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清朝各地官府上报请旌趋之若鹜,从而导致节烈妇女激增,贞节牌坊遍树各地,成为一种风景。当然,这是现代人今天无法体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