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朝元老周勃被错捕入狱的事件,引起朝廷上下的震动,议论纷纷。贾谊利用这个事件,再次进谏。汉文帝接受了他的意见,诏令从此以后大臣有罪赐死而不用肉刑。这道诏令成为儒家的礼治思想被输入律令之中的著名例子,开始了法律儒家化的漫长过程。
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儒家思想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
董仲舒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始作俑者,他以先秦儒家思想为主体,吸收了阴阳、法、道诸家学说,构建完成了新的儒学思想体系。新儒学的基础是天人感应,认为天是宇宙间最高的主宰,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国家的治国之道,以及个人的道德、情感、思想、行为都要与天道相符。皇帝是天的儿子,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由此推导出大汉帝国以天子为主宰的封建集权的国家秩序模式,而治国之道在于德刑并用,德主刑辅。
这些主张非常有利于皇权专制,汉武帝能不赏识吗?于是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学说,构成国家与家族互相维系的纵向服从关系;仁、义、礼、智、信这“五常”,构成横向关系的道德标准。“三纲”是单向的服从关系,“五常”是双向的互动关系,两者纵横交叉,成为封建专制秩序的伦理支柱,也是汉代根本的立法原则。例如,汉律开始把“不敬”或“大不敬”罪规定为严重犯罪,以维护皇权,体现“君为臣纲”;以“不孝罪”为重罪,以维护父权,体现“父为子纲”;赋予丈夫广泛的休妻权,以维护夫权,体现“夫为妻纲”。这样,就顺理成章了。
惩恶与教化相结合,汉武帝从中尝到了甜头,儒家学说就大行其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