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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如何避讳:乾隆下诏不许写五福临门
在古代避讳的对象有四类:一是避国讳,这是指当朝帝王的名字不能够直呼。比如东汉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西汉的吕后名雉,所以大臣遇到雉,要改称野鸡。二是避官讳,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三是避圣贤讳,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四是避家讳,即避自己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陈垣在《史讳举例·序》中说,避讳之风“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两千多年。”古代“避讳学”,成为一种必须认真做到的一件大事情。古代社会规定在言语、公文、书籍、试卷上不得犯讳,如有违禁不遵,便是一种欺君罪,不敬罪,忘祖罪,一定会受处罚,会遭到舆论遣责。
名讳是严肃的事情,所谓“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在中国古代是贯彻始终的,它使人不敢有任何不轨之举。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在春秋时期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当时,为避孔丘名字的讳,文献中只称“孔正”,在古文献中有时候,在丘字的右边,另外加一个耳朵,就变成“邱”字,有的甚至在写“丘”字时,故意省略其中的一笔,或各种方法并举,正好说明在周代,虽然开始兴盛避讳之事,但还不够完备,一直到秦汉时期避讳制度,才真正建立、完善和严格起来。不但人死后要讳名,生前也要讳名,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循此俗,不得违抗不遵,并作为社会生活的禁忌。为了避秦庄襄王“子楚”的名讳,必须将“楚”,改成“荆”;为了避秦始皇赢政的名讳,一定要改“政”为同音的“正”,所以在秦国和秦王朝,又必须将“政月”改为“正月”、或者“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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