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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如何避讳:乾隆下诏不许写五福临门
人们都知道,小狗有灵性、老马能识途,只要主人对它好,尽管一时走失了、走远了,这些动物都会千方百计回到主人的身边。动物都能知道,这一个世界上有真诚的亲情,经常会做出许多让主人惊讶的报恩之举,更何况人与人之间存在有一种血浓于水的天性和本能。人的一生认识无数人,和无数人相处,除了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兄弟或姐妹,谁还能算是至亲至爱的人,算上家人以外的话,那就是知己、朋友、同学和其他要好的人。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到清明时节、中秋月夜,冬至之日,迎春过年,人都会想起自己的亲人,会以各种方式寄托思念。所以,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如果没有正常感情,就要被人斥之为冷血动物,一定会被人咒骂为“不是人”。重要季节到了,会纪念故人,有时在街上看到路人手捧一束黄菊和白菊,也会知道他这是用来祭奠亲友;人们在一个地方看到一件先人用过的物品,也一定会睹物思人。
唐代裴铏在《传奇·颜睿》中说,“贵妃赠辟尘犀簪一枚,曰:异日睹物思人。”宋代石介在《徂徕石先生文集》中说,“倚鞍思骏骨,抚辔念绿駬。”看见亲人的物品,会引起一系列的记忆,会思其种种恩德;看见一副马鞍,会对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战马,产生无限的伤感之情。所以“睹物思人、睹物思亲、睹物思情”,都是存在于人世间最感人的可贵品德。这时的人,是见物如见故人,对于他来说,物与故人已经完全融为一体,其物如故人,故人如其物。这也就是说,每当看到故人留下的一样东西,一定会想起和这样东西有关的人和事,哪怕这样东西,并不是常常出现在你的面前,但是只要一看到了它,就会想起那个人的点点滴滴,甚至还会不时进入你的梦乡,让你“睹物思亲常入梦,训言在耳犹记”。虽然夜里常常梦见故人故物,但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梦境,常言说“日有所思,夜有所寐”,都是白天常思念故人而引起的。
先人、故人、友朋,虽然都离去了,但只要见到他们留下的物品,总会深情地加追忆,常常会触景生情,所谓“见字如见人,见物如见人,见信如见人,见书如见人,见画如见人”,这种思念之情,是一种天生的、任何人都磨灭不掉的道德精神。应该说,对于自己祖先的名字,对于对于自己长辈的名字,对自己尊敬之人的名字,在日常使用和书写行文的时候,不但不能直呼其名,而且也不能使用这些人的名字,碰到必须涉及这些人的姓名时,不能读本音,不能写真名,而只能以“改读、改说、改字、改音”,或者减少笔划方式,有意地进行以回避,将真名进行隐蔽,这是中国古代普遍的避讳现象,也是我国历史上极具特色的一种礼仪习俗,这种做法被称之为“读白”。在《公羊传·闵公元年》中,有“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记载,避讳最初的本意,其实都是很善意的,都是对君主、长者、老者、贤者的敬仰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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