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小愤毒谋双命,思淫占祸起一时》,收入清初小说集《醉醒石》中。
此案的首恶叫王四,本是南人,在北京当“北漂”。他向上结交权势极大的东厂太监毛实,中间与关键衙门的胥吏打成一片,下面又联络一批市井无赖,专一无事生非、欺压良善、包揽官司、诈人钱财!
一次王四在街上闲逛,偶见小巷中有个漂亮姑娘在门口买火烧。王四一见失魂,也不顾家中已有一妻二妾,立刻派人登门求亲。姑娘姓陈,人称陈大姐。父亲陈大是兵部小职员,家中还有母亲张氏和哥哥陈一。
听说王四要娶女儿做妾,陈大夫妇百般不乐意,借故推托,并很快把女儿嫁给施材。施材吃粮当兵,手里有两份钱粮,还有两间屋子出租,日子虽不富裕,倒也吃穿不愁,还有闲钱喝“烧刀子”。
哪料不久施材就被派往昌平皇陵去做工,一去再也没有消息。陈大姐只好搬回娘家住。没过多久,父亲陈大也被牵连到一桩文件造假的冤案中被抓,家中只剩大姐和母亲、哥哥。
有个二流子阮良常来陈家串门,劝陈一把妹妹嫁给王四算了,也可借势救出父亲,结果被大姐骂出门。阮良于是找到王四,又勾结王四之兄王三,想出一条毒计来!
一天晚上,阮良来拉陈一去喝酒,不一会儿拿着陈一的青布袍子回来报信,说陈一被人打了,让其母张氏快去救人。张氏出门不久,阮良又拿了张氏的绢裙回来,说张氏也跌晕了,让大姐快去相救!——大姐情知有诈,不肯离家。阮良凶相毕露,抄起厨刀相逼。只见又有两人闪进来,吹了灯,对大姐恣行不轨!
正文
明代发生在京城的一桩团伙性侵案
以上就是关于明代发生在京城的一桩团伙性侵案的全部内容,声明如下:本文内容及图片素材部分来源于网络,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