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伸汉确实是个“能吏”——能贪的官吏。在此之前的嘉庆十三年,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房倒屋塌,人民流散,饿殍遮道,皇帝下诏发放救灾款。山阳县共领到救灾款九万余两银,王伸汉一面谎报灾民人数,冒领救灾款,一面缩减实发数目,克扣救灾款,一个人就贪污了二万五千两,占去救灾款的近1/4。这等于说,王伸汉这一次就贪污了500万元人民币。
王伸汉贪污很有一套,将上上下下都打理得很好,给了他的直管上司淮安知府王毂一千两银好处费,实现了“利益均沾”和攻守同盟。要不是朝廷派查赈委员,新科进士李毓昌一行到灾区查视赈灾工作,发现王伸汉的冒贪行为,让王伸汉起杀人灭口之心,最终不慎留下破绽,王伸汉就能将这数万两银子吞下去。
案发之后,嘉庆帝痛恨至极,命将王伸汉斩立决。他的几个儿子成年后被发配新疆,有两个死在流放地,遗孀孤苦无依,还要缴纳罚金。
王伸汉贪污的胆子可谓大矣,一次救灾款他敢贪掉1/4。不过,还有比他更厉害的,那就是直隶宝坻县知县单幅昌。嘉庆十三年六七月间,宝坻县一带阴雨连绵,引发洪水,侵淹大量良田,灾情严重。直隶总督温承惠赶紧向朝廷奏报,嘉庆皇帝决定进行“恩施”,令温承惠上报受灾人口,以便拨款救灾。宝坻县属于重灾区,得到四万余两银的救灾款。
嘉庆十四年初,温承惠奏称,上一年宝坻县办赈“有短少赈银”现象。嘉庆遂令温承惠选派公正得力之人前往调查,结果发现:单幅昌侵贪救灾款二万余两,相当于400多万人民币。我们试想一下,一个县长侵吞国家拨给县里的救灾款的一半,岂止是贪得无厌,简直是毫无人性,置穷黎饿莩之生死不顾。
因此嘉庆听了十分震怒,先将单幅昌拟斩,继则又认为,短短数月内江苏、直隶先后发生两起侵贪赈银案,说明各省大吏对查赈之事,并未尽力尽心,决定对失察之官员进行处理。总督温承惠降为二品顶戴,布政使方畴降为三品顶戴,均革职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