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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军机处与总理衙门是做什么用的
如果说,新设置的总理衙门为晚清的近代化转型提供了驱动力的话,那么原来的军机处则构成了清王朝在政制上脱胎换骨的挡路石。清末议改官制,慈禧即定下“五不议”的基调:军机处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八旗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大监事不议。后面四个“不议”无关紧要,唯“军机处事不议”,新政便无从展开。清末新政的目标是建立“责任内阁”,但军机处与责任内阁的距离实在太遥远了,如果说,华夏传统的宰相负责制距责任内阁制还有“最后一公里”的话,明内阁跟近代责任内阁至少有一百公里距离,被梁启超比喻为“写字机器”的军机处就更不用说了。
宰相副署权是责任内阁的逻辑起点。用任公的话来说,西方君主立宪国的国务大臣副署之制,是为“明大臣之责任”,代君主负行政责任,“大臣认为不当发布之诏敕,可以拒不副署”,“争之不得,则辞职耳”。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廷试图让军机大臣副署诏书,当时的资政院议员便提出疑问:“副署之事是否与各国副署相同?上代君主负责任,下对资政院负责任?”问得前来资政院接受质询的军机大臣朗贝勒不知所措:“方才这位议员所说的话,本大臣听不甚懂。如果是副署问题,将来可用文书答复。”最后军机处的答复是,军机处乃照旧制行事,无责任可负。这个答复并没有说错,因为军机处跟责任内阁确实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回事。
清末十年新政最终在辛亥年折戟沉沙,固然是革命风起云涌的原故,也是军机处所代表的清王朝皇权专制传统太过于顽固所导致,这一政体要更新为责任内阁制,非对满清皇权加以伤筋动骨的改造不可,有切肤之痛的清廷自然对新政欲迎还拒,拖拖拉拉,走一步,退大半步。最终错失转型的良机,大失人心,连一直“不肯以皇室为射鹄”的保皇派梁启超,也对清廷心生绝望。辛亥年若非原来的立宪派纷纷倒戈,区区革命党人又安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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