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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不为人知的法律智慧
后来刘备手下的重要谋士徐庶也强力推荐,一句“若得此人,无异周得吕望,汉得张良矣”让刘备茅塞顿开,急问:“此人比先生才德如何?”庶曰:“以某比之,譬犹驽马并麒麟,寒鸦配鸾凤耳。此人每常自比管仲、乐毅。以吾观之,管、乐殆不及此人。”
听了徐庶这一番话,刘备更是如梦初醒,喜曰:“愿闻此人姓名。”然后同关、张前往南阳请孔明。就这样,虽未与主考官谋面,诸葛亮已利用舆论的力量,起到了先发制人的作用。
草庐中的“隆中对”让诸葛亮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自己的远见卓识和过人才干,使得刘备感激涕零,携诸葛亮回归新野。
在“情”与“法”两个鸡蛋上跳舞
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的诸葛亮早已被历代史籍所称颂和被后代各阶层人士所推崇,但他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成功的法治实践家的巨大成就,却尚未被人们广泛的熟识接受。
在中国历史上“法治”与“人治”始终是一对矛盾。同是出于维护封建政权,儒家系统强调的是人治,法家系统强调的是法治。
所谓人治,并不是不讲原则,儒家所主张的“道”,就是他们所理想的社会原则,《论语》中提出“守死善道”,荀子则明确地说过“从道不从君”“从道不从父”。但他们立足于宗法血缘关系,又主张“尊尊”“亲亲”,所谓“尊尊”“亲亲”就是讲“情”。所以当“情”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就只有让“法”屈从于“情”,孔子就明确地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所谓“隐”,就是包庇。因此,在整个封建时代,殉情枉法是自然而普遍的现象,让国家的法规很多时候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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