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孔子的发明创造
要说孔子无发明创造,乃是冤枉,有,这就是首开先河的文字狱。
孔子在鲁国执政期间,确有可圈可点的作为,夹谷之会是其最为得意的一笔,这次会盟,事先预见了可能发生的不测,提出“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的因应之策,外交活动中带去了公室卫队;会盟中,齐国使莱夷之人以献舞乐为由,想乘机劫持鲁定公,挟迫其签订盟约。孔子小时混迹于社会低层,有制伏小混混的丰富经验,今遇上齐国的政治大流氓,且事发突然,自身生死亦难逆料,性急中,一方面急呼卫队,一方面指斥对方,并挟迫齐景公签订了包含归还汶阳之田的盟约。会盟中逆转形势,在同意叛离晋国依附齐国的条件下,也为鲁国争回了一点面子。
然而孔子这一时期的创意杰作,则是首开文字狱先河诛杀少正卯一节。
鲁定公14年,“孔子以大司寇身份代行丞相职务的第七天,杀了少正卯”(见《荀子·宥坐》)。门人问他:“少正卯,鲁国无人不知的大智慧者,先生刚一执政就杀他,难道不怕舆论谴责?(原文为:“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
孔子说:“坐,我给你说杀他的原因。人有五种恶行是盗窃不能类比的,其一是事理通达而心地险恶;其二是行为怪癖而信念坚定;其三是言论狂谬而善于狡辩;其四是对异端邪说过目不忘且学识渊博;其五是把歪理能说得头头是道。”(原文为: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这五恶之中,有一恶就该杀掉,而少正卯五恶俱全,你说该不该杀他?”孔子进而引用《诗经》“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即小人成群结队时,怎能不担忧)为自己辩解。(以上见《论衡·讲瑞》)。
请注意,孔子罗列少正卯的五条罪状中,除了行辟而坚外,另外四条都属于言论;行辟而坚更十分模糊,比如有人当众甩鼻涕且不听劝告,也可以称为行辟而坚,并不能形成罪状,显然是附加上去的。杀人的理由,应在言论的范畴,且有其历史根源。
正文
文字狱——孔子的发明创造
以上就是关于文字狱——孔子的发明创造的全部内容,声明如下:本文内容及图片素材部分来源于网络,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