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知道多少
这类UFO目击报告有些已经被媒体曝光,但大多数并不为公众所知。UFO目击事件一旦被新闻媒体获知,就很难阻止它们被大肆公开报道,因此我们披露信息的原则是只针对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回答。
如果媒体不知道一起UFO目击事件,他们也不会就此问题进行提问和后续报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从来没有主动向外界披露过任何UFO目击事件的信息。
在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某一UFO目击事件已经被公众知晓,披露的内容也仅仅是新闻媒体已经报道过的情况,而在后续调查和分析中发现的其他信息则从不外传。
1966年夏天,一位飞行安全员在瑞士机场佐利克·克罗敦(Zurich-Kloten.)上空拍摄到两个红色球体
公众和新闻媒体对UFO有着浓厚的兴趣,而且这股兴趣的热潮经久不衰。自1947年夏天第一次发现在空中飞行的碟状物体后,美国的报纸和杂志上总有数以千计的文字在描述这一内容。仅在1952年的6个月内,美国国内就有148家主要报刊刊登了超过16000条有关碟状飞行物的新闻。
在现代社会,碟状飞行物(俗称飞碟)比其他任何话题都能引起更多的不科学行为。学术界的各种会议对此也争论了很久,并导致了一些学术的过激行为,因此非常需要一些客观研究来主导整个认知领域。
虽然有无数文字材料及大量现场报道尝试考证其真实性,但普遍来说,这些努力大多都做了无用功。除去大量的印刷品和谈话节目,UFO目击事件的全过程、真实性和真实故事仅仅在少数几个场合被完整呈现。普通民众对UFO目击事件的兴趣和热情,往往被一些错误信息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