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军拒绝向中共军队投降 毛主席的回答只有一个字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
日本投降的消息传来,除了那些侵华日军惶惶不可终日外,全国军民都在为胜利而欢呼,一片欢腾。
然而,就在这时,蒋介石国民政府为了独占抗战胜利的果实,千方百计阻止中共军队受降。
1945年8月10日,在胜局已定的情况下,蒋介石连续发了两条关于接受日军投降的命令。
一条给朱德、彭德怀,称“所有该集团军所属部队,应就原地驻防待命。其在各战区作战地境内之部队,并应接受各该战区司令长官之管辖”,“各部队勿再擅自行动”。
一条给何应钦,明确指示“应警告辖区以内敌军,不得向我已指定之军事长官外任何人投降缴械”。
针对蒋介石“原地驻防待命”的命令,毛泽东在回电明确予以驳斥:“我们认为这个命令你是下错了,并且错得很厉害,使我们不得不向你表示:坚决地拒绝这个命令。因为你给我们的这个命令,不但不公道,而且违背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仅仅有利于日本侵略者及背叛祖国的汉奸们。”
何应钦则根据蒋介石的命令,完全将中共军队排斥在受降区域和受降主官之外。这就意味着,浴血奋战了八年的中共军队,竟然无权参加日军受降。
同时,何应钦命令侵华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对本总司令所辖地区内之日军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立即各就现在驻地及指定地点静待命令,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应各就现地负责维持地方良好次序,直至蒋委员长或本总司令所指定之部队及负责长官到达接受为止。在此期间,绝对不得将行政机关移交非蒋委员长或本总司令所指定之行政官吏和代表人员。”
何应钦甚至还要求日本军队抢占中共军队已经占领的地方,“日军应负责任,并应由日军将其收复,再交还我接收部队”。
当时,由于国民党部队远在南京之外,早就与日军脱离了接触。为了接受南京,何应钦一边下令用美国军用运输机将新6军由湖南芷江运往南京,一边下令侵华日军抵抗中共军队的受降要求,命令日军可对“共产党军队进行武装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