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执子之手”究竟是战友还是夫妻
再说,战友之间誓言“死生契阔”倒还说得过去,但如果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不合情理了。哪有战友之间要手牵着手白头偕老的呢?除非是同性恋。按照常情,这话只能是夫妻间的誓言。特别是这位独自南去的战士最后哀叹“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永别了你,我怎么活啊?远离了你,是我失信了!),这样撕心裂肺的话,只能是对他妻子说的。如果是对死去离散的战友,他会这样说吗?作为部伍战士,战友之间同生死之心有之,但总不能说一旦分开行动和离散就不想活了吧。
因此,我们应当认为这首诗是一个战场兵士的爱情绝唱,是一篇中国最古老的反战诗歌,具有很高的人文价值;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本就是夫妻间很经典的山盟海誓。
事实上。诗经里的许多本来很纯情的爱情诗,都被后世“甚迂谬”的儒家学者“穿穴密微”为“高大上”,毛《传》和郑《笺》对这首诗的注释也属于这种情况。钱钟书先生按照诗文的本义纠正他们的“迂谬”,作出合乎情理的解释,确实是思想解放的真知灼见,人们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爱情誓言也是情理必然。现在一些专家学者又装着一副真有学问的样子,搬出古人的注释“指正”人们的“常识错误”,故意耸人听闻,这只能说明他们思想上的倒退和学术上的浮躁。
附《诗经·邶风·击鼓》原文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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