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旧制中,每一代皇帝,照例要有一名太监替皇帝去当喇嘛。把这种“太监而喇嘛”的人,当时叫他做“替僧”。凡是当了“替僧”的人,虽然不能套用“太监而喇嘛”的公式而去享有太监加喇嘛等于皇帝的“福分”,但是他却有太监加喇嘛加皇帝等于“替僧”的资格。所以,凡是选中为“替僧”的人,他便可以经常在相当优厚的待遇下,过他那一辈子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我在宫中时,就有一个照例的“替僧”。他的任务是除了按照规定一个月念上几遍藏经之外,其余的日子就是以“替僧”的资格,身上穿着喇嘛的服装,手中提着鸟笼子,到街上游逛作消遣的。
宫中还有一个专门保管内廷档案,抄缮年节等日的礼节单子并掌管打人的单位,叫做“敬事房”,除了普通的师傅打徒弟用不着劳这帮正规化打手的大驾以外,像是总管责打其管辖下的太监时,特别是君王责打太监时,照例就得劳他们亲自下手了。例如,皇帝发出厉声“传敬事房”的口头命令时,于是,这些专业打手便“雄赳赳”地把满装竹竿或竹板的黄布口袋拿了来。当听到责打多少的吩咐后,挨打的人,便须柔顺地趴卧地上,高耸双臀恭敬候打。而“敬事房”的太监这时便“狐假虎威”地从袋中抽出打人的工具,同时更“叭”的一声,把满盛笞具的布袋用力掼在地上。然后便按照吩咐下来的数目,用力笞在受笞者的双臀上面。同时还有人站在一旁高声“一、二、三、四……”地喊出笞打的数目。这就是清宫中以太监打太监的概略情形。
在宫中除了“敬事房”这帮御用打手之外,还有一个更进一步的惩罚机关,就是在内务府大臣管辖之下的宫廷专用监狱——“慎刑司”,凡是被认为应从重严办的太监,便交到这个“慎刑司”里去加以刑讯、监禁和行刑。“慎刑司”这三个字从表面上看来仿佛是个好字样,因为慎重用刑谁能说不好呢?不过这也如同在过去专制时代从那嗜杀成性专制魔王口中所喊出来的“刑期无刑”一个样,其表面的字句和内容是完全不相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就拿“慎刑司”来说吧,它并不是什么“慎刑”,而是专门看着主人的颜色,秉承主人的意旨,而专门蹂躏人权和草菅人命的机关。当然,在那清朝统治的二百余年之中,只由于专制君主的一喜一怒一爱一憎而致在这“慎刑司”中受过淫威滥刑的太监等,真可以说是不计其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