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至此,不觉泪下,杀人者“有理”,被杀者“无罪”,虽有理非真理,虽无罪是替罪。杀人者终被杀,如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所说:“真所谓天理昭彰,报施不爽,凡杀人以利己者,可以观于此矣。” 巴陵王萧子良死时,虽然只有十六岁,也知道这个道理,他对前来杀他的中书舍人茹法亮说:“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昔高帝残灭刘氏;今日之事,理数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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