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至名归”型。
吴走后,南京教育部再也不敢轻易派人来任清华校长,只得派地质系教授翁文灏(他在当时中国学界和清华师生中都很有影响力)暂代校务。翁因问题棘手,以“忙于南京地质调查所的事务”为由迭递辞呈,并一度转托理学院长叶企孙教授转代,自己却较长时间地“躲”到南京不归。叶也不想卷入漩涡,屡电请辞。他在一份电文里说:“校务万端,非企孙所能胜任,……企孙从十月起,决不再负兼代校长职务”。在此期间,学生会一再发表“清华校长人选标准”。其中一次定了这样的五条:1、无党派色彩;2、学识渊博;3、人格高尚;4、确能发展清华;5、声望素著。……就这样反反复复,一再物色,终于找到了一位合格的校长,他就是梅贻琦。据说,当时直接向南京政府引荐梅贻琦任清华校长的是1931年下半年接任教育部长的前中法大学校长李书华。他后来不止一次地以得意的口吻谈起这件事。1963年梅贻琦逝世一周年期间,他在台湾撰写纪念文章时又写道:
“民国二十年下半年我任教育部长的时候,正值清华久无正式校长,我急于解决这个问题。当时我再三考虑,认为月涵最为适当,时月涵正在美国任留美学生监督,我电征其同意后,于民国二十年九月二十三日提出行政院国务会议通过,以月涵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我旋即电促月涵从速回国。……回想我在教育部所做的事,令我满意的并不多;我为清华选择了这位校长,确是我最满意的一件事。(见李书华:《悼梅月涵先生》,载《梅贻琦先生与原子科学》一书,1963年新竹版。)
梅贻琦最后决定回国出任清华校长,并不是不知道摆在他面前的困难。据他的夫人回忆,当时消息传到美国,许多美国朋友都劝他不要接受这个差事,他们说,梅先生不是做官的人,最好继续留在美国。但梅贻琦经过一再请辞未获允许后,便满怀报效母校、报效祖国教育事业的责任心,毅然回到母校担此重任。他在就职典礼上这样说:
本人能够回到清华,当然是极高兴极愉快的事。可是想到责任之重大,诚恐不能胜任。所以一再请辞。无奈政府方面不能邀准,而且本人与清华已有十余年的关系,又享受到清华留学的利益。则为清华服务,乃是应尽的义务,所以只得勉励去做,但求能够尽自己的心力,为清华谋相当的发展,将来可告无罪于清华足矣。
应该承认,只有梅贻琦这样的人,才是当时清华合格的、近于理想的校长。问题是,他也不是所谓“公选”的,最后也是由政府任命(“简任”)的。可见,问题不在于形式上的公选不公选,而是实质上的够不够资格。是否可以说,过去也好,现今也好,上面所引清华师生所提的“五项条件”,应该是大学校长的“标准”条件。离开这五项条件,任何人做校长,都不会做出好的成绩,一切这个“型”,那个“型”;这个“特色”、那个“特色”,乃至所谓“世界一流”也者,都是纸上谈兵的空话。
在老清华历史上,严格说,真正“实至名归”的校长只有两个人——周诒春和梅贻琦;而在“解放”后,在“西蜀无大将”的条件下,也有一位接近“实至名归”的校长,这就是蒋南翔。由于他也是“清华出身”,受过老清华的传统精神教育和熏陶,也有一些“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他一开始,虽然也“带着一肚子理想”(韦君宜语)来作清华校长,但一开始就不是“自由身”,所以他命定也超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而到了后期,他也染上“唯我独尊”、“朕即清华”的专断作风,所以使他本来应该取得的成绩也大大打了折扣。我1950年进校,听过他的“就职演说”,他在大会上曾对着“院系调整”后“残留”下的一些老教授说:(大意)“老校长梅贻琦先生说,大学者,有大师之谓也,在座的多是我的老师,今后办好请华就要靠你们。”(字句可能有出入,意思绝多没错。日后出版时,这段话显然被删掉了,不知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思。)但他与他的老师梅先生的“天壤之别”在于,后者有完全的“自由身”,而他没有;他充其量只能是一位头上戴着“紧箍咒”的“孙行者”,所以他的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必然不能是(或者说不敢是)完全的、主动的、自觉的。如我在前些年的一篇文章——《梅贻琦与蒋南翔》中所说,他政治活动的前期,也有较强的独立、民主、自由思想的表现;在教育哲学上,他甚至也是“自由主义”者。可是后来,由于全国(除了陈寅恪等极少数人外)都把“毛泽东思想”凌驾于一些之上,他也不敢“造次”了。这是些“题外话”,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