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人书之缘,可知颇有几分出自天然。汉字本是像形方块,书法一点一画,仿佛就是一个人体生命。苏东坡曾以人体构成五要素作比喻,称“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清王澍说:“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为人。”当然,字更是书者自己。由于每个人的性情、内涵、气质不同,其作品风格千差万别,或雄浑,或飘逸,或俊秀,或老辣,或文静……正所谓字如其人,书法几乎就是一个人的真实写照。但它并非仅是人的静态反映,更是心性、情感、思想的动态传递。毛笔书写呈粗细、轻重、方圆、浓淡、枯湿等变化,具有内在的韵律感和节奏感,便于书者直抒胸意、贯通气韵。加上汉文一字多体,楷书庄重,篆书古朴,隶书厚重,行书活泼,草书奔放,在书法表现上尽可择其所需。如果说《兰亭序》是在愉悦心情下的即兴挥洒,“天下第二行书”——颜真卿的《祭侄稿帖》则是悲愤激昂之作。当是时,书者之侄颜季明惨遭安禄山等叛匪所害,颜真卿声泪俱下一气呵成稿帖,所以其线条的抑扬顿挫恰如书者的澎湃心潮。毫无疑问,真正的千古之作皆非人们刻意创作,恰恰是真情流露而浑然天成。这正如缘的降临,通常不是苦心等待得来,却是冥冥中的神来之笔一挥而就。
从本质上讲,书法的原理与做人的道理相通。书法用笔以“中和”为美。一幅好作品,通过笔法、墨法、字法、章法的艺术处理,可以在意态挥洒、情驰神纵、参差错落中,实现白与黑、动与静、刚与柔、虚与实等的对立统一,从而展现中华文化天人合一、贵和尚中的精髓。这不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所追求的境界?书法也讲内外兼修,即不单求笔画精致、结构优美、章法合理等“字内功”,还得“品高”、“学富”,切实锤炼“字外功”,以使作品更有力感、气韵、神采与意境。这好比一个人,光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还不够,更需在道德、学识上的修养,所以学书与做人皆讲立德,“作书先做人,人正则字正”。同时,书法笔端的处理有藏锋、露锋之别,藏锋内敛、含蓄,但藏锋太多,易失灵动和生气;露锋直率、爽快,但露锋太多,易失稳重和内涵,而做人也如此。可见,从书的法度中,隐含着做人的许多真谛。
总之,书法就像一面镜子,它既展现时代的风貌,如“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更体现个人的风采,因为每一笔都是人的心灵表达,每一画都是人的自我展示,每字每行都是根尘和合的缘来物。进一步说,书法还提升人的心性,尤其是对真正的大家而言,书是写字,又已超越写字,在一定层面回归了生命的本源。每一幅作品所对应的,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一种与我同在的精神。如此说来,人与书又怎能不有缘?又怎是一般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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