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宫刑的操作
更早时候的宫刑也许是从阉割动物得到的启发。那时当然没有无菌术的观念,可以想象,因度不过创口感染而毙命决非少数。但是生命在中国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也算不得什么。
清以前的宫刑或阉割术大约是非常粗糙简单的,但到了清朝,与宫刑一脉相承的阉割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准备当太监的孩子在做“净身”手术前,都要先签一个合同,表示自己是自愿接受手术的,出了生命危险完全由自己负全部责任(这可能是最早的“术前同意书”,比西方又早了几百年,哈哈)。
签完合同,这孩子就被送上了手术台。所谓的手术台,是一块四角都装着铁环的门板(可见麻醉术确实是失传了)。孩子一躺上去,“净身师”把孩子的四肢牢牢的捆在铁环上,然后蒙上一块黑布,灌上一碗大麻汤做麻药(肯定不是麻沸散),接着一盆凉水泼向孩子的下身,趁着孩子脑袋发懵、身子发麻,这时就下刀。一些人付不起这手术费,就由家长自己动手。晚清的太监马德清在回忆当年自己亲生父亲给他“做手术”的经历的时候说,当时他被吓坏了,“疼得不知昏过去多少次。”
随着技术的进步,行刑者会拿绳子把受刑的人的性器官(包括阴囊)勒住,阻塞那里血液的流通,使受刑者的性器官自然坏死,三天以后再一刀而下,痛苦大大减轻。接著,拿香灰一盖,用以止血,最后,拿一根鵝毛插在尿道里。过了几天,如果那人祖宗积德,宮刑便算成功。要是不能小便,就此废了(也许死于尿毒症?)。被阉的人会把自己的「宝贝」保存好,在死后,把尸体和「宝贝」一起放进棺材,這就算可以保存全尸。也有把切下来的东东,放在一个装着石灰的罐子里,放在屋里比较高的地方,象征着:步步高升。
岳不群的挥刀自宫大约是古典宫刑的最高技艺,出那点血算不了什么,一点穴就成;而有紫霞神功真气内守,更不必担心什么感染。但现代宫刑却更人性化更科学。据说挪威丹麦等国家有所谓“化学宫刑”,专对那些丧心病狂而又诚心悔改的色魔而施,以化学的方法而阉掉其性欲。存其形而去其神,可谓宫刑之最高境界。
六、女人的宫刑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
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
清朝禇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