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酷刑—裸刑

在我国古时候一直都是处于“男尊女卑”的情况之下,女人的地位可以说是非常低的,并且对女子的要求也非常高,一旦女子有了一些“不守妇道”的行为便会遭到非常残忍的惩罚。而裸刑便是其中一种了,这种刑罚是对女人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打击,而被执行此刑罚的女子最后也都难逃一死,并且死前还要遭到人的羞怒,确实是太没“人道”了,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上像这样的刑罚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
执行方式介绍:

在我国古代时期被执行此刑的女子一般都是犯下很严重的“罪行”,或者是“不守妇道”、对夫家不忠、犯下死罪等,都会被处于此刑罚。先是将其脱光衣服羞辱一番,最后在直接处以死刑,具体执行方式请在往下看!
1、首先将“女罪犯”脱光衣服(一件都不能剩)绑在一根木柱子上,然后在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去羞辱。对于古代女子来说这样的行为比直接杀了她还要残忍。
2、然后经过一番羞辱之后,最后在有刽子手对其施行“砍头”,这便被称之为是“裸刑处决”。此刑罚要比起刑舂、杖刑、拶刑等女子酷刑来说更为残忍、变态!

在我国历史上有记载的被处于此刑的女子还是非常多,比如著名的先秦皇帝苻登的毛皇后、隋朝末年起义失败的女将军陈硕贞、还有反清复明女子领袖邱二娘、而最近的一次是发生在1950年丁佑君惨遭土匪的裸刑对待等等,最后的死壮也是异常惨烈。
古代女子酷刑--坐冰块

我国北方夏日暑热,冬日结冰,故有于冬季藏纳冰块于冰窖以供来夏使用的风习。此俗起源甚早,《诗经》中即有记载,且多行于宫廷、官府。古代有专门管理此事的官吏,并建有窖冰的“冰井”。

坐冰块也是古代一种凌虐、逼供的刑罚,主要是缚住犯人手脚迫他坐在冰块上问供,不说实话罚坐越久,不过比幽闭之刑要好一些。在冬天使用此刑有加倍效果。西汉苏武初被匈奴逮捕时曾受此刑。瘦子犯人极畏惧此刑,但胖子也不好受,此刑罚历史悠久,西汉苏武初被匈奴逮捕时曾受此刑。
一般来说,官府在头年冬天大量贮藏天然冰雪于冰窖中,第二年夏天到来时,便从冰窖中取出冰块。到明清时期,用冰块避暑的方式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每到盛夏时,官民都会大量用冰:“取一桶冰,凿孔置于地,凉风满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