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当时行政机构雍肿,人浮于事。张居正把能合并的都合并了。 如天下钱谷在户部原分属13个司掌管,他把它作了必要的归并,实行了统收统支;对不尽 职或只拿钱又无事可干的官吏,尽行淘汰。据说,仅万历九年,即裁中央冗官419人;地 方冗官902人。在精简机 构时,还进一步划清了政府各部门的权限职责,严格官吏考核制度,加强了人事管理。这样一来,既减轻了朝廷支出,又鞭策着官吏们更好地工作,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严肃法纪、信赏必罚。张居正认为“赏罚功罪,须至公至平,人心乃服,人心服,而后可责其用命。”因此,在他执政期间,凡是违法犯纪的人,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地方 豪强,一概绳之以法。徐阶曾任过首辅,也是推荐他入阁的人,但当徐阶的亲属对清丈全 国大地主隐瞒的庄田进 行破坏时,他也决不宽恕。黔国公沐朝弼累次犯法,因是功臣世家,别人感到难办,但他 仍然将沐朝弼逮捕治罪。他一面大刀阔斧地整肃吏治,一面带头不搞行贿受礼。比如被他 推荐用的辽东总兵李成梁,后来被封为宁远伯。李为了报答他的推荐之恩,曾派人给他送 去钱财。他严肃地对来 人说:“而主以百战得功勋,我受其金,是得罪高皇帝也。”坚决不受。因此,他主持颁 布的一切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三)蠲免积负,减轻人民负担。他对神宗说:“今尚有一事为民害者,带征税粮也。夫百 姓财力有限,一岁之入,仅足供一岁,不幸岁歉,目前尚不能办,岂复有余力更完累岁积 逋乎?有司避责,往往将今年所征,抵完旧逋,即今岁所欠,又为将来带征矣。”要求神 宗责令户部“核万历七 年以前积负,悉行蠲免”。神宗采纳了他的意见,免去了农民在万历七年以前积欠国家的 钱粮田赋。
(四)重视人才,知人善任。他曾上书神宗说:“今后用人,但问功能,不可拘资格。 他曾引用李成梁镇辽东,戚继光镇蓟门,使得“荒外詟服,边境坐拓。”他又用潘季驯黄 河,使得“堤工早完、转漕无患”。所以史书称他“善知人”。 在他执政的10年期间,“边境义安”、“太仓粟可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 ,“一时政绩炳然”。 正当张居大力整顿吏治,实行政治革新的时候,御史刘台在神面前告了他一状,说他“专 擅威福、罔上行私,横黩无厌”。张居正知道了,对神宗说;“臣之所处者,危地也;言 者以为擅作威福,而臣之所行,正威福也。将巽顺以悦下耶?则负国;竭公以事上耶?则无以逃专擅之讥。”对 那些攻击他的人以迎头痛击。 万历五年,他的父亲去世。按照封建礼教,他应该回家“守制”。但他考虑到国事纷 繁、主上年幼,仍然“吉服视事”,没有回家守制。这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攻击,说他“忘 亲贪位”。吏部尚书张翰甚至捶胸长叹道:“三纲沦矣!”但在他的坚决抵制和皇帝的支 持下, 这些攻击他的人,都一个个受到了撤职的处分。
1582年,张居正去世了,过去因攻击他而受到处分的人,一个个官复原职。中官张诚在神 宗面前说他与冯保“交结恣横”。并说他家“宝藏逾天府”。御史羊可立指责他构陷辽王 。辽妃又上书为辽王辩冤,并说辽府金宝以万计,全部入居正家。神宗被这些谗言迷惑了 ,遂公布他的罪状,下 令削去了他的官秩,剥夺了他的谥号,查抄了他的家产,几乎劈棺戮尸,他的长子张敬修 被捕人狱,其他亲属都被送到“烟瘴地面充军”。 抄家的结果,才知他的家产不及严嵩的二十分之一。到1621年熹宗朱由校即位,恢复 了张居正的官秩,重新予以葬祭。直到崇祯三年(1630年)礼部侍郎罗喻义等为他鸣冤,他 的冤案才逐步得到了纠正。他的子孙也官复原职。 张居正不仅热心于革新政治,还留下了一些内容丰富的政治论文和感情真挚的诗篇。 有《张文忠公全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