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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比富庶的宋代为什么会闹“钱荒”
宋代官府不得不采取更为严厉的“钱禁”,曾规定携带铜钱五贯以上出境者就要被判处死刑。后来边境形势紧张,刑罚加剧,规定携带铜钱出西北边境一贯以上者就要处死。“钱禁”涉及了各个地区,包括京师。为了防止都城“钱荒”,无论是北宋的汴梁还是南宋的临安,都颁布了禁令,咸平三年“仍令开封府出榜晓谕,其诸城门锁不得私放出见钱。”朝廷也对官僚机构下了禁令,一律不得搬运铜钱下海船,防止官员假借公事名义走私铜钱。除了海防,边防合法的交易通道也被堵死。官方如向边关地区百姓买马,不得再用铜钱,而是改用布帛或者茶叶等实物交换。
只是,多头管制之下,铜钱仍然源源不断地流出宋代的国土,“钱禁”还是失禁了。
“钱荒”还是“铜荒”?
南宋庆元元年,居住在负山的岳珂发现,一场大雨之后,一座古墓现身,里面有铜带、铜盆、铜盂。不久,南宋朝廷的大规模收缴铜器行动开始了。家里人惧怕受到惩罚,将刚出土不久的铜盂送交到官府,岳珂在《晋盆盂》记中记录了这段历史。南宋绍兴二十八年的收缴比这个规模还要大,皇帝带头交出了御府铜器“千五百件”,送到了铸钱司。那年收缴的铜足有二百万斤。
这就是闻名于后世的宋代“铜禁”,与“钱禁”相辅相成,都是宋廷为了保住对铜钱的绝对控制权而采取的国策。
宋代“铜禁”除了国家垄断铜矿的开采及冶炼外,也禁止民间用铜,甚至哪怕是拥有铜器。大规模的铜器收缴在民间屡屡发生。后来铸钱添加了铅和锡,又发展出了“铅禁”和“锡禁”,但都不如“铜禁”严厉。北宋时,犯“铜禁”10斤乃至10斤以上者,都要受杖刑,并刺配到千里以外的牢城;南宋为此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一两杖八十,一斤加一等,十五斤不刺面配邻州本城。”为了彻底断绝私铸铜器,甚至有人提议把所有铜匠都拘捕到为官家铸钱的钱监。后来在执行中,更改为只拘捕违禁的铜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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