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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到底是不是金人奸细
金人卧底,在南宋来看,不是奸细是啥子?
李心传的《要录》说秦桧不是“奸细”只是主和派。我相当尊敬李心传,但这个意见实在不敢苟同。秦桧确实不是主和派,而是“死而后已投降派”,因为,秦桧不仅把对金乞和看作他的终生政治任务,而且也看作他一生飞黄腾达、荣华富贵的密诀。
但是,中国历史上奸臣如山如海,秦太师凭啥子独享万世奸臣冠军的殊荣?
论“忠奸”先要观其志向。站在宋高宗的立场,秦桧要算德才兼备的忠臣。这不是给秦桧翻案。我肯定是世界上最反对给秦桧翻案的人之一。这只是还秦桧的本来面目。
秦桧主和,岳飞主战,都是各为其主——宋高宗。
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同一个皇帝却可能既是主战派又是主和派。因为皇帝比河水变得快,而且他有权力变。皇帝需求肯定不会永远跟百姓一致。或者说,当你与百姓需求一致时,你就很容易当皇帝。辽人“银牌天使”乱睡金人老婆女儿时,金人百姓的抗辽需求就跟完颜阿骨打一致,因此阿骨打振臂一呼就成了金太祖。金军南下烧杀抢掠,赵构登高一呼就成了宋高宗。想当皇帝,想当稳皇帝,秘诀说到底不过两条:知道人民的需求是什么;然后让自己的需求跟人民的需求一致。因此,中原百姓拥护宋高宗,并不完全因为他姓赵,更重要的是,那时宋高宗是南宋百姓眼中的抗金旗帜。但这却是一个误会:宋高宗前期不反战是因为那时他以战乞和,所以岳飞屡次超升,即使耍脾气撂挑子,犯颜逆批龙鳞,气得宋高宗见天流鼻血,却依然三番五次低声下气劝他下庐山掌兵权。那时,秦桧即使在朝也当不了宰相。到第一次绍兴和议,宋高宗终于捞到金人赏当儿皇帝的机会。此时他一心乞和,坚决反战。秦桧能够“独相”,正因为宋高宗决心乞和。
如此一来,按文化大革命时的口号,秦桧岂非跟岳飞一样,都是“统治阶级爪牙”?
其实不确。所有历史人物都高喊为人民服务,因此评判历史人物,“听其言”意义不大,主要是“观其行”,即:他们政治活动的后果是否真正“符合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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