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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断案也曾有过糗事
包拯到达现场,看到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这时候有个人跑来禀奏,请示府尹大人:“是到甜水巷取水呢,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竟然还问这样糊涂的问题。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包拯断定这个人是有意戏弄,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经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对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很是肯定。不过,在记述这件事情的时候,曾敏行却包含个人情感。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但是,也有另一种可能。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手足无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情那都要先请示才行。可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人家不过是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掉了脑袋。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感情作为断案依据,包拯罔称青天。可曾敏行之流竟然还为包拯辩护,实在让人无语。
在北宋名家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糗事。
包拯为官,号称明察秋毫,可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有一个大款犯法了,按律应当受杖刑。大款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款找到了具体负责打板子的小吏。这个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府尹大人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候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你都交给我。”之后,包拯果然带这个大款上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那位小吏用刑。大款像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于是小吏大声呵斥:“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小吏的意思,是告诉包拯,既然府尹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与众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有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的嫌疑。于是包拯下令停止用刑,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反倒将大款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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