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大批量离婚案件发生的现象,并不受限于地区经济规模的发展,不只在沿海发达地区,在内陆省份也很普遍。
以山西省为例,依据山西二十世纪初期城市离婚统计的数据,在1911年之后,离婚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在1921年的时候达到了巅峰,为2127件,此后由于城市中的自主结婚增多、婚姻比较稳定等原因,每年平均开始以百分之二十的数量递减,直到1925年下降至
这种大批量离婚案件发生的现象,并不受限于地区经济规模的发展,不只在沿海发达地区,在内陆省份也很普遍。
以山西省为例,依据山西二十世纪初期城市离婚统计的数据,在1911年之后,离婚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在1921年的时候达到了巅峰,为2127件,此后由于城市中的自主结婚增多、婚姻比较稳定等原因,每年平均开始以百分之二十的数量递减,直到1925年下降至